加拿大护照问题取得加拿大旅行证件通过认证的身份和权利,为促进旅游和促进国际和国内安全的目的。为了维护国家的安全,价值和加拿大护照的完整性,外交部长授权加拿大护照发出,拒绝发出,撤销,恢复和监控其护照和旅行证件的使用,包括施加一个时期拒绝护照服务根据加拿大护照令,SI/81-86,修改(订)。
这项权力也延伸到加拿大护照签发的旅行证件:外交,特殊和临时护照,紧急旅行证件(ETD),难民旅行证件(RTD)和身份证明书(COI)。
加拿大护照和旅行证件的王室特权的行使,发行和加拿大护照行使其获授权根据订单。订购第3(c)条规定的护照仍然存在,在任何时候,加拿大政府的财产。因此,护照颁发的承载提供:
作为政府的财产托管人,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,以保障该文件;
谁使用发出的文件在他或她的名字是唯一的一个,
限制其使用的文件,他或她的名字,已发行的目的,
订购第3(d)和11所规定,返回文档,而无需请求延迟。
对于未满16岁的孩子的名义签发的护照,父母或法定监护人(S)被认为是对孩子的孩子的名义发出的托管人(次),护照,他/她/他们承担这些责任代表的孩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