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拿大留学签证申请不被批准的原因
有下列原因之一,将不发给学生签证:
(1)学业成绩较差者,一般大学生获准希望较高,高中生不易获准,英语水平较差者,也不予批准。
(2)健康情况欠佳者,指患有规定不准入境的几种疾病的人。
(3)经济担保能力不符合规定的。担保人月收入水平和存款数额未达到担保标准的。
(4)凡被美国拒发留学签证的,加拿大也不予批准。
(5)第一学期学费未能如期交付的,以及不足返回原居住国家费用的。
外国留学生入境后规定
(1)留学生及其配偶可以打工。留学生可以在加拿大校内工作,不允许在校外兼职,其配偶也可以寻求职业,应届的大学生或大专毕业,若在成绩发表后60天内能找到与其所修专业有关的工作,经移民局批准后可在当地工作1年,其配偶经批准也可以工作。
(2)必须按时申请签证延期。加拿大的留学生签证,有效期通常为1年,1年后需到当地移民局申请延期。一般如能顺利读完第一年课程,可以申请将签证的有效期限,延长至学习结束期满。
(3)转学或转系需经批准。入境后的外国学生,须在签证所注明的学校或系就读,不得私自转学或转系。如确需转学,事先须取得当地移民局的批准;转系,也必须报告当地移民局。
(4)临时离境须吏先申请再入境签证。外国学生在假若回国探亲,应事先向移民局申请再入境签证,否则将不予重返加拿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