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拿大商业移民通常分为三大类:(1)投资移民(2)企业移民(3)自雇移民
(一)投资移民条件
1、曾经成功地经营或管理企业
2、以个人努力所赚得的资产净值不低于五十万加元。
3、获得移民签证后愿意在加国进行一定数额的投资,可参与的投资类别有A、投资移民计划所批准的基金或指定的业务B、投资于公开吸纳资金的项中。
(二)企业移民企业移民的基本原则在于开拓商业,为促进加拿大经济发展以及提高就业率作出贡献。申请人可通过直接参与业务管理,更快融入社会及适应新环境。
1、申请人必须具备丰富的工商管理经验及一定数额的资产;
2、申请人有能力在抵加以后建立、收购或投资并经营一项工商企业,为加拿大经济发展作出贡献。该企业至少为移民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(申请人本身或其亲属除外)提供就业机会;
3、如果是合伙生意,申请人持有的股份不得少于;
4、所需的投资额通常在十五万加元左右。企业移民一般会获得附带条件的移民签证,规定申请人必须履行投资承诺。企业移民一般须抵加后两年内实施其承诺的企业发展计划(投资项目可以修改)。业务一旦落实,既可申请除去签证条件。
(三)自雇移民虽然列入商业移民内,但自雇移民的甄选标准是参照独立移民类别的,不同之处在于符合资格的自雇移民申请人可额外得25-30分。自雇移民申请人只需在个人能力(如教育、职业、工作经验及语言能力)方面取得40-45分便可获得批准。次类别尤其适合文化或艺术界人士。
其一自雇移民申请人必须向移民官证明自己是成功的专业人士,无论是作家、艺术家或音乐家,都必须使移民官相信申请人能成功创业,成为自雇人士。自雇移民多为体育家、音乐家、演员及其他艺术家。如果申请人能证明自己可以成为自雇人士,农场主及杰出的小型企业业主也可以申请。
其二是花最少的钱,拿到移民身份要拿到海外移民身份,于每一个申请人来讲都可以是一个复杂而艰巨的任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