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EC既然是 "加拿大经验类别",当然只是需要加拿大的专上教育。由于教育范畴是属于省政府的权力,联邦政府不会过问,为了避免私立专上学院滥竽充数,移民部基于 "品质控制"着想,只是认可公立或受政府资助的专上学院,及被省政府授权可以颁发学位的私立大学。
(注1: 这个只是限于CEC项目的要求,FSW因为属于全球性的项目, 不受此限。 注2:这些私校虽然被排除于 CEC门外,但他们的学生是可以申请到学签的)
这个专上的课程可以是:
1. Degree,即是大学毕业
2. Diploma, 即是 College毕业
3. Certificate即是职业训练, 例如是机械技工或厨师 (注3: 当然对大部分的同学来说这个是不适用的)
申请人在加拿大上学的时间不能少于四个学期, 以每个学期是四个月为标准, 一共就是 4 X 4 = 16个月了, 当中是连续一口气读完还是中间有假期是没有分别, 会被同等看待的。 (注4: CEC最初出炉的时候, 有一些 14个月的 Master program的申请很幸运地过关, 但现在是不可能发生的了)
以上谈及的四个学期一定要是 Full Time Study, 而 Full Time Study的标准是以学校为依归, 而不是移民官的见解。 换句话说, 假如 Seneca的四门课 (任何四门课, 包括 ESL) 就是 Full Time Study, 移民官没有权力去不认同!
原则上 ESL课程不属于专上课程的主要部分, 但是申请人在有限度的情况下是可以夹集 ESL课程的, 而仍然符合 CEC的要求!
如果 Co-op work是课程的必需部分, 当作是一个 Study Semester。
申请人一定要在合法的情况, 即持有 Study Permit之下读书才可以被承认, 也就是说, "黑"学生是不会被承认的。
与工作经验不同, 学历是不会 "过期"的。 即是说申请人如果曾经在加拿大受过被认可的专上教育, 无论是多久以前, 理论上只要可以来到加拿大合法工作一年, 一样可以申请 CEC。 (注5: 当然这一类的申请人是有其他移民选择的。)
外国劳工以其两年被认可的加国工作经验, 也可以申请 CEC,不需要任何的学历要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