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 普通教育
(1) 公立学校和教会学校
在加拿大公立学校和教会学校一般都受到政府的财务支持。
所谓公立学校是当地的教育机构根据该省的《教育法》或《学校法》而建立并且经营的。
有些省份以宗教划分为基础,为教会学校提供税务支持。魁北克省,安大略省,沙斯卡曲湾省,阿伯塔省的西北领地对公立学校与教会学校均有支持。一般情况下,人们都将教会学校归为天主教学校。
在魁北克省,教会学校分为天主教和新教校委会两支。目前省府有计划将校委会按语言而不是按宗教来划分。
(2) 幼儿教育
在加拿大多数的省份和领地,都有两套政府资助的自愿性学龄前教育系统:一个是由学校委员会经营的五岁幼稚园,另一个是由省政府发放执照的托儿所。全国只有爱德华王子岛没有五岁幼稚园制度。幼稚园教育属于非强制性的,但多数加拿大小孩都上幼稚园。
(3) 小学
小学通常指一年级或八年级的教育,学生通常为五至十三岁,但是,从小学到中学的过渡在各省都有不同。有些校委会将中小学教育划分为:幼稚园到六年级为第一阶段;七年级到九年级为初中;十年级到十二年级为高中。
多数学校为男女同校,一所小学的学生人数平均为170人,加拿大仅有17%的小学的学生数超过400人。
小学课程的面比较广,重点是读、写、数学,其次为科学、文科、健康教育和音乐、艺术。
(4) 高中
高中通常分为两种,一种为普通高中,另一捉为职业高中。多数高中都提供这两类课程。
魁北克省的制度则较为特别。该省的中学为五年制(七年级到十一级),然后为两年或三年的大学预科,简称CEGEP。两年的CEGEP毕业生通常学的是普通高中课程,准备进入大学;三年的CEGEP毕业生通常读的是职业课程,毕业后直接进入就业市场。
高中毕业生可进入就业市场,职业学校、社区学院或大学。
(5) 私立学校
私立学校虽然独立于公立系统之外,但仍然必须提供符合省政府教育部规定的课程。通常它们都遵照该省教育部的课程和毕业要求,并颁发毕业证书。
由于私立学校没有享受公立学校那样的政府资助,因此它们均要收取学费。对于低收入家庭,它们通常有奖学金或学费减免。阿伯塔省、不列颠哥伦比亚省、明尼托省,魁北克省和沙斯卡曲湾省对私立学校都有一定程度的补助。
(6) 函授教育
函授教育主要是为了满足那些传统的课堂教育无法满足的学生需求。这些学生通常都居住在偏远地区,小村落或身患残疾。
以往的函授教育通常是以邮件进行。现在则在极大程度上使用电讯和电子手段。函授内容包括中小学及大学课程和职业训练课。
函授教育亦属省政府的职权范围。
二 特殊教育
特殊教育的对象是:身体残废者,学习障碍者、精神病患者及弱智者等等。天才学生亦属特殊教育的对象。
最近几年的潮流是尽量争取让特殊学生溶入他们同龄学生的班级中。各省均已采取措施,以确保特殊学生将得到特殊教育。
加拿大各省目前有二十一所盲人或聋哑学校。
三 职业教育
职业教育通常是让学徒在经过一段较短的训练后,便能进入一个具体的行业工作。许多学校都提供短期技能训练,以便其毕业生能立即进入劳动市场。公立和私立学校均有提供。有些训练可以在工作岗位上进行。多数课程可在一年内完成,有些简单课程只有几个星期。
公立职业学校多由省教育部管理。它们与地方教委会的职业高中不同。职业学校的学生都是早已离开政党的学校系统,而且已超过进入普通中学年龄的人。入学者亦不需要高中毕业证书,一般只要有八年级到十二年级的学历即可。
魁北克省的职业训练较为独特。该省的《职业训练法》规定,成人学生必须是16岁或以上,而且连续十二个月未上学。多数训练在专门的学校进行。该类学校被称为多职能学校。
全国的学徒训练都有是岗位训练和课堂训练相结合。学徒通常和雇主签定合同,学习某一项职业技能,最后取得熟练工人的地位。学徒可以和雇主签定协议,这往往要通过工会。他们可不受该省对该行业设立的规定所限。目前,联邦政府在各省的配合下,已经开始实施省际考试标准,以方便熟练工人的流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