联邦政府有感现存公民入籍申请人语言测试﹐未能有效评估申请人的语言能力﹐故要求公民入籍申请人递交申请表时﹐便要出示「客观证据」﹐证明他们的英语或法语语言能力达标。
但是当局则没有清楚指出﹐何谓「客观证据」。
联邦政府强调﹐新建议中并无提高对入籍申请人语言能力的要求﹐即是仍只要求申请人达到加拿大语言标準(Canadian Launguage Benchmark)第4级。
当局现正就有关建议向公众徵询意见﹐市民可在30日内提出意见。
根据现存规定﹐公民入籍申请人必须具备一定的语言能力﹐以申请人能运用及明白最基本的会话技巧﹐如使用过去式﹑现在式及将来式来表达自己及发问。
目前﹐公民入籍申请人会接受一个以选择题形式进行的笔试﹐来测试他们的语言能力。可是联邦政府一份通告指出﹐新移民要融入加拿大社会﹐有效的沟通技巧是必不可少﹐偏偏现有的语言测试则不能有效评估考试者的聆听及说话技巧。
当公民入籍申请人在测试中不合格﹐又或移民部官员发现申请人的聆听及说话技巧不足﹐便会将他们转介至公民法官。
联邦政府称﹐新建议旨在加强新移民融入本地的社会及适应新生活。
老移民语言差 入籍更困难
若公民入籍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﹐便能出示「客观证据」﹐亦可简化申请程序﹐减轻行政工作,减少申请公民案积压﹔而且公民法官在审批入籍申请时﹐有更多额外资料作参考。
对不会说英、法语的老年移民来讲,新的规定将增加他们入籍困难。
但民众可在今后30天内,对联邦政府的新规定提出意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