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拿大的外籍永久居民,除了英联邦(The Commonwealth)国家公民外,如要进入美国均需申请签证。不过,除按普通签证程序申请签发的签证外,另外有一种类别编号为BCC的签证,专门签发给加拿大的"落地永久居民"(Landed Immigrant)。该签证多次入境10年有效,供加拿大永久居民赴美国从事短期商务活动或旅游观光。
一.加拿大公民的权利
加拿大公民主要享有以下几种权利(Citizenship Rights):
(1)受加拿大法律保护,享受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权利。
(2)参加一切政治活动的权利。
(3)进入、居留或离开加拿大的权利。
(4)自由选择职业及居住地的权利。
(5)享受以少数民族语言受教育的权利。
(6)免费中、小学教育,免费职业培训,享受社会保险福利及优先申请某些形式的教育资助的权利。
(7)拥有双重国籍的权利。
二.加拿大永久居民的优越性
(1)一旦成为落地移民(Landed immigrant)后,所持移民签证即终身有效。而其他类签证如学生签证、探亲签证、工作签证均为临时签证,一旦期满未获延期,即必须离境。
(2)持加拿大移民签证申请到其他国家学习、旅游容易批准。比如去美国,很容易获得十年期多次入境签证。
(3)除了某些关系国家机密的职位外,永久居民可以受雇于任何公司。
(4)可以自由往返于中加两国,无需办理任何手续。当然必须遵守"183天规定"(183 Day Rule),否则就必须申请返加证。
(5)加拿大永久居民除不能参加政治选举外,享有与加拿大公民基本同等的权利。
以上就是加拿大公民和加拿大永久签证http://www.canadaonline.cn/二者的区别,大家可以参考一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