联邦投资移民计划重开前景不明朗http://www.canadaonline.cn/,令申请人将希望转向,预算执行法案C-38法案通过后,加拿大移民部长康尼(Jason Kenney,图)可能参照美国的跨国企业行政人员计划,开设新的类别吸引有经营跨国企业经验的人士,以及志在加拿大创业的新的商业移民。康尼今日将在渥太华作出有关移民政策的重大宣布。
移民部温哥华发言人加涅(Lisa-Marie Gagne)指出,C-38法案给予部长增加短期移民类别的权力,新增的移民类别将属于试验性质,而且比较小型,每个类别每年计划吸纳移民人数不能超过2,750人。这类新类别主要吸引经济类移民,每个新增的小型类别以5年为期。
C-38法案上周在国会通过后,虽然取消了30万宗技术移民申请(即一刀切),令申请人入禀法院争取恢复审查的官司增加变量;但移民部说,C-38不单只是一刀切,还有其他赋予移民部长改革移民制度,吸纳加拿大需要人才的法律授权。
移民部长康尼在今年以来,在不同的演讲场合均提到,除了旧有的投资移民申请管道外,移民部正考虑吸纳那些有经营跨国企业网络,或是有具体创业计划的新兴企业家移民类别。
移民部认为,美国移民类别EB1-C(跨国企业行政人员签证)成功吸纳跨国企业公司的经理,为美国网罗有具有跨国企业背景的人才,并因此引进大量外国投资,非常值得加拿大学习。
虽然仍有不少中国申请人,仍在等待相对申请资格简单(只需要提供投资,不需创业)的投资移民计划在7月1日重开,但几乎可以确定的是,计划即使重开,其名额也不可能超越去年。
去年投资移民只有700个申请,因此对中国成千上万想办移民的申请人,投资移民的名额仍将供不应求。
加涅说,移民部现在还无法对想办投资移民的申请人作出任何建议,但就说一切会在7月1日前有所宣布,但她强调,C-38赋予了部长新设类别的权力,一些如技工类别,又或者是新的商业类别,新类别的详情也会陆续公布,请申请人注意。
加拿大:未入籍移民获刑6个月 即时遣返
移民部长康尼(Jason Kenney)昨日提出《加速遣返外国罪犯法》(Faster Removal of Foreign Criminals Act),未来不具公民身分(即未入籍)的永久居民、留学生或持工作签证等外国人士,只要在加拿大境内犯罪,且经判刑超过6个月以上,即不能对其遣返令进行上诉,预计平均能减少约14个月的拖延。而根据旧法,则只有被判刑超过两年以上的罪犯才无法上诉。
新法亦修改申请造假外国人士重新入境的规定;旧法规定,申请造假人士一旦被遣返,在未来两年不能入境,新法则改成5年内不能入境,5年内禁止申请移民。
康尼解释,旧法对上诉的限制太宽松,以致有不少明明已经作恶多端的惯犯,遣返令早已发出,但他们仍可循法律途径,一再拖延遣返令的执行。
他说,目前的情况是:「罪犯先向移民部上诉部门(IAD)申请暂停遣返令,即使申请失败,也可以继续入禀联邦法院,再去上诉移民部作出决定,然后还可层层上诉。」他说,这些人留在加拿大多一日,在本地犯案的机会就多一日。
康尼举例,一名在2003年涉及飞车撞死人的亚裔罪犯,迟至2009年才被成功遣返,而像他这样拖延遣返程序超过六、七年的个案不在少数。
他认为,这些外国罪犯一天不离开加拿大,对加拿大治安的威胁,也就一天无法消除。
因此康尼相信,新法通过后,这些惯犯将无法在加拿大逍遥,而是即刻会被遣返。
《加速遣返外国罪犯法》的其他重要改变还包括,那些因违反人权、有保安顾虑或涉及有组织犯罪而不能入境的外国人,他们在边境被拦截后,将无权再提任何人道理由的申请,延迟遣返令的生效;以及赋予部长有权拒绝特殊个案入境,以及对造假申请人提高罚款。
康尼表示,移民部不再让那些已被列入禁止入境黑名单的人士,以各种巧妙理由「滞留」加拿大,如此可让国际间看到,加拿大可不是国际罪犯天堂,国际罪犯最好不要往。